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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望乡土
——读《乡土中国》后感
  □ 张欣
  1948年,在中国的家国命运将面临一场可能有的新选择面前,许多中国知识分子以各种形式参与到了这场决定一个国家未来前途和命运的生死攸关的大抉择中去。当年的费孝通,一个三十几岁的年轻人,带着激情、热爱和全部身心义无反顾地投入到了这场“大讨论”之中。
  1948年,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奠基人之一费孝通的著作《乡土中国》出版。他一生的理论和著作丰富,但是此书的学习、研究价值一直深受推崇。本书是他在云南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任教期间,深入乡村走访调研,一面探索一面讲课,最后结合14篇各自独立又内在关联的文章组成的。这前后,他和前妻深入实地研究,在瑶民居住的山里,他们遭遇不幸,他的前妻未能生还。他在云南乡下炮火纷纷的岁月里,边躲避轰炸边从事研究,最终完成了诸多成果。
  那个时期、那一大批文人志士,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中仍然不忘学习、研究,报国。这本书中,有他在内忧外患的痛苦挣扎中流淌出来的思想情感。此书从初版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十多年。但是,阅读的人却不分年代和学科地与日俱增。不仅有对上下求索精神的致敬,更有对他研究成果的深入思考。
  乡土之余我,是生于斯、长于斯、来于斯的记忆,更是无论身在何方,总会在某一时刻守护的那一方乡土想望!乡土,不仅是一方土地,更是一种文化,对我们的濡染、浸润无处不在。
  在翻开此书之前,我在想我国城镇化相当普及,现在还讲乡土中国有意义吗?但是认读研读下来,我找到了答案。我们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农耕文明,这些乡土文化已经根植于我们的风俗、习惯和思维中,这是精神的渊源与所在!
  本书对于礼和法的阐述让我记忆犹新。礼和法都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靠的是国家来推行。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中华民族素来讲传统,我们是礼仪之邦,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利去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不需要写进法律的,但是我们从小耳濡目染,这是“刻”进我们基因的。如果一个人的道德底线是法律,那这个人不可交。法律规定的是最基础的道德,拥有传统文化道德观念浸润的中华民族,有能以卓然的气度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中华文明经历了几千年,积聚了无数先人的聪明智慧和宝贵经验。今天,面对新的世界形势、信息爆炸的时代,“异文化”纷至沓来的情形,我们是全盘接受?盲目排外?还是辩证思考?不要急于回答,我想我们应该以一种更加理智、稳健的,而不是轻率、情绪化的心态来“欣赏”这些舶来品。要知道,无论哪一种文化、文明都是不完美的,都有精华和糟粕。我们的祖先能为我们创造如此绚烂的文明,那么作为现代人的我们,又该如何实现文化的传承和延续、文明的再次辉煌呢?
  时代在发展,我们的乡土社会正一步步走向现代。但是,只有读懂了乡土社会,也便读懂了“我们”共同的过去,才能更好的开创“我们”共同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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