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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鉴(四)
招投标管理问题
   【问题描述】
  (一)某项目部劳务分包招标程序不合规
  某公司在对项目防护栅栏工程组织劳务招标过程中,确定某劳务公司以最低总报价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合同签订过程中,劳务公司以投标书中总报价有误为由,要求以工程量清单分项汇总金额为准,该价格明显高于其他投标人报价。
  (二)某项目部对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到位
  某项目部组织框构桥基坑及U型槽等附属工程开挖机械设备邀标并最终确定A公司为中标单位。被邀请的三个单位中:B公司的法人代表同时为A公司的股东;B公司的法人代表与C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实为夫妻关系。
  (三)某公司个别项目部大额物资采购应招标未招标
  某项目部采用询质比价方式分别与某公司签订四笔钢筋采购合同;某项目部与某建材经销处签订二笔水泥采购合同、与某建材经销部签订一笔水泥采购合同,均未履行招标程序。 
  【管理反思】
  上述问题,暴露出企业在劳务和物资采购管理环节有章不循,反映出各公司和项目部对招标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类似问题在各单位普遍存在。
  各单位要引以为戒,认真落实国家和企业对招标管理的各项要求,从严规范招标采购行为;两级业务部门要全面履行好自身的管理职能,抓好招标采购活动的组织和监督,要通过择优选择供应商,降低物资设备采购和劳务分包使用的成本和风险。各单位要坚决执行物资采购招标定标管理“六规范、八不准”规定,树立红线意识,加强系统联动,细化分工,加强采管互控,强化采购细节操作,恪守公开采购时效性要求,规范招标结果应用,树立良好采购风气,降低采购风险,坚决消除不规范竞争的“潜规则”,防范腐败现象发生。各单位要定期开展采购管理专项检查,通过采取自查自纠、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清查物资采购等各类采购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和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堵塞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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