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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制度“长牙”“带电”
□ 任寅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健全党的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监督保障法规,让制度‘长牙’‘带电’。”这对我们在工作中加强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既要落实在思想上,更要落实在行动上,使制度成为自觉遵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向纵深发展。
  让制度“刚性”,基础在于意识。制度是为了规范,规范是为了发展。制度是文本性的表述,执行起来,落实起来,还需要推动从意识到行动的贯通。从纪检监督、审计监督、法律监督发现的问题来看,很多问题不是没有制度所致,而是制度执行得不好,比如在制度执行中存在弹性多、刚性少,缺少对自由裁量的约束,进而导致程序空转、制度失灵、管理缺位。“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增进广大党员、干部对制度认知、认同的思想自觉是提升制度执行力的重要前提。因此,我们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让制度“长牙”“带电”的内在逻辑和重要意义,时刻绷紧“严”的思想,以“高”的站位、“严”的管理、“硬”的作风,自觉从思想上维护制度的权威,形成按制度办、按程序干的良好氛围。
  让制度“长牙”,关键在于执行。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制度约束是刚性约束,出台要慎重,执行要坚决。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执行,严格落实,不能存在“例外”,必须做到令行禁止。制度的笼子,不扎紧,就如“牛栏关猫”,徒具形式;不打理,就会落尘生灰,松懈乏力;执行不好,就会像“稻草人”,起不了作用。党员、领导干部是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也是制度的执行者。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上能否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于制度能否得到有效执行至关重要。因此,在制度执行上,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在尊制度、学制度、守制度、用制度等方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当好表率,做到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要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决不在执行制度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全体上下更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一个声音喊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让制度成为推进工作的“助推器”,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企业治理效能,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让制度“带电”,核心在于监督。制度执行既需要内在的自觉行动,也需要外在的监督约束。强化制度执行力,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监督,提高约束力,确保监督质效。监督检查是保障制度执行力好坏的重要手段,要充分发挥党委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作用,把制度执行与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各种监督的协调联动,不断增强监督合力,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制度执行,为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制度提供保障。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其监督职责,对制度执行者或执行部门及单位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做到责任层级清晰化,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负其责,层层落实。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在制度执行上一以贯之、一视同仁。对制度执行不力者坚决遏止,失责必究,违责必罚,杜绝“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只有让制度“带电”,让执行者觉得制度的底线“不能碰”、“不能踩”更“不能摸”,碰一碰、踩一踩、摸一摸,会付出代价,才能确保制度不折不扣刚性执行,才能养成令出如山、令行禁止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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