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重点工作回顾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集团公司纪委认真贯彻落实股份公司纪委和集团公司党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中心任务,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不断强化政治监督,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二)不断强化“四风”纠治,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三)不断强化履职尽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四)不断强化高压态势,扎实推进执纪问责。
(五)不断强化体系建设,持续发挥监督合力。
(六)不断强化政治巡察,充分彰显利剑作用。
(七)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稳步提升履职能力。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
2022年是国企改革行动的收官年,也是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年。各级纪检组织要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围绕企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广大纪检干部要深入学习领悟总书记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企业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心坚定不移。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政治高度,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深刻论述、提出了明确要求。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坚持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二)股份公司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明确具体。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决不能滋生已经严到位、严到底的情绪,坚决消除存量、遏制增量;要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协助职责统筹起来,把监督体系与治理体系对接起来,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
(三)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从干部角度看,有的纪法意识淡薄,对财经纪律置若罔闻,私设小金库,公私不分,浑水摸鱼,打着公务的幌子侵吞公款;有的对项目亏损视而不见,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甚至很多问题暴露出来以后,仍未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减亏止亏,导致亏损数额持续扩大,给企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个别项目亏损高达数亿元,比例超过XX%。从关键环节看,有的制度执行缺乏刚性,无视合同约定和企业利益,在资金支付上不守规矩、随意任性;在劳务分包上胆大妄为,私定队伍;在设备租赁上私改规格,中饱私囊。从项目管理看,有的日常管理不规范,对规章制度缺乏敬畏之心,落实制度不坚决,存在假执行真应付,保合规不出事的心态,项目管理中大额零工费,应扣未扣,超比例结算,超比例付款,招标选用方式不当或流于形式,以及印章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存在较大廉洁风险。
三、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股份公司纪委和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强化项目违规违纪问题惩处,突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全面发力,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聚焦“两个维护”,突出政治监督,推进重大决策落实落地。一是强化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牢固树立政治监督是第一使命、政治监督责任是第一职责、政治监督成效是第一政绩的理念。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企业改革发展、生产经营中落实落地、促进“两个维护”在政治监督中更加坚定自觉。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两个责任”。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重点在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方面开展监督。落实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定期约谈制度,压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一把手”抓好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的“一岗双责”,推动上级“一把手”定期与下级“一把手”谈心谈话,指出问题、提出要求、监督落实。三是强化服务保障,提升监督质效。围绕集团公司党委“第一议题”,企业“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部署,聚焦集团公司“168”发展战略、“十四五”发展规划、“改革三年行动”任务落实成效评估、“执行质效提升年”、职民工工资支付、民企清欠、疫情防控、冬奥保障等方面开展监督,使监督融入企业中心工作,嵌入经营管理各环节,推动监督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以高质量监督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标本兼治,突出执纪问责,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更加深入。一是持续营造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发挥执纪审查震慑作用。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后墙”不松。要在重大问题线索提级核查和三级公司纪委主体审查两方面同步发力,要在线索发掘、系统配合、核查督办上精准到位,有效形成上下联通、系统施治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线索查办质量。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惩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对“国皮民骨”“影子公司”“影子股东”等问题,要加大问题排查、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职工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推动制度完善,强化监管质效。两级纪检组织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紧盯关键岗位人员,瞄准经济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严惩重办,绝不姑息。对严重违纪行为要分析其肆意妄为的原因,深挖失职渎职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斩断黑色利益链条。对胆大妄为、损公肥私、见利忘义的人员要果断使用撤职、开除等问责方式。对贪污贿赂、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涉嫌犯罪的人员,要出重拳、抓典型,深查重办,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三是做好执纪审查以案促改,持续增强办案效果。要针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管理问题,通过专项约谈、监督建议书等形式向有关单位、部门反馈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有效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制度建设、落实管理责任、做到举一反三;要对典型案件深入剖析,充分发挥以案示警作用,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聚焦作风建设,突出“四风”纠治,推进政治生态更加清明。一是严厉惩处防反弹。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监督重点,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刻不停歇地抓好“四风”纠治,防止反弹回潮,各级组织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程序空转”、“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继续紧盯重大节日节点,持之以恒抓好节前提醒、节中检查、节后通报环节,重点关注内部食堂、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四风”易发多发点,坚决纠治,及时曝光,全力推动企业风气持续向上向好。二是举一反三补短板。各级纪检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四风”问题,既要深挖细查、靶向纠治,也要查找问题背后的制度短板,推动完善机制、优化治理,切实从政策和制度层面破解难题、堵塞漏洞。三是转变作风强执行。要在全局开展“转作风、重实干、优环境、开新局”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治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乱象,严肃查处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四种行为”,确保集团公司政令穿透至基层一线。四是共建“三风”促新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组织要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成果,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开路先锋”精神,深入开展“党风、企风、家风”三风共建行动,形成以党风建设为主导,企风家风两翼拱卫的共建氛围,积极动员家庭成员争做参与者、监督者,以德治家、以廉养家、以情暖家,确保党员干部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扰,干净干事,清廉为人,和谐治家,同时要坚持治树并举,把监督和教育、管理和约束、惩处和警示有机结合,边查处问题、边完善制度,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持续弘扬清风正气。
(四)聚焦履职尽责,突出专项监督,推进再监督更加有力。一是健全监督链条。要针对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体系的薄弱环节,探索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体系,健全完善防患未然、及时纠偏、总结验证的监督链条。要注重收集部门履责、审计、巡视巡察、执纪审查等方面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检查或重点抽查,主动出击发现问题。二是建立“四类问题库”。针对“同类别问题在同一单位或部门屡次发生;一定时期内同类别问题在多个单位或部门发生;问题存在多年,迟迟未能发现,导致问题越来越严重;不认真、不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导致问题持续存在或越来越严重等”四类情形,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总结梳理,建立问题库,不定期开展数据分析,为再监督工作提供依据。三是开展差异化监督。实施“提醒式”监督,紧盯股份公司“勤俭办企业十不准”“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集团公司党委“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33条措施”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实施“核查式”监督,严肃查处工程项目存在的“八种行为”,严厉打击失职渎职、靠企吃企、损公肥私、利益输送,甚至内外勾结、吃里扒外等违规违纪行为。实施“参与式”监督,常态化开展亏损项目违规违纪与履职不力问题专项监督,持续发挥监督震慑作用,推动工程公司和项目部堵塞管理漏洞、挽回经济损失。实施“问效式”监督,坚决落实《保障职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严格考核奖惩,持续做好事关职工切身利益和集团公司发展质量的重点事项监督,不断汇聚企业发展正能量。实施“问责式”监督,对各单位开展分包管理专项监督,严肃查处违规选用劳务队伍、违规签订合同、违规办理劳务结算、违规办理退场补偿和违规承担缺陷整治费用等问题,坚决维护企业利益。要加强对审计成果运用的监督,凡是发生责任亏损的,相关单位及亏损项目的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得提拔任用。
(五)聚焦巡察质量,突出政治属性,推进利剑作用更加有效。一是坚决突出政治属性。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围绕“四个落实”基本内容,突出“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把巡察重点聚焦到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上来,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情况,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发挥第一责任人作用情况,机关职能部门履职作用发挥情况,深化政治巡察。二是确保完成巡察全覆盖目标。按照巡察工作“在党的中央委员会一届任期内实现巡视全覆盖”要求,2022年对4家工程指挥部开展常规巡察,对机关职能部门开展“作风建设”专项巡察,做到巡察全覆盖;要结合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实际,科学规划巡察安排,做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三是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跟踪督导被巡察单位严格按时销号存在问题,做到分析原因不找借口、制定措施不做样子、加强整改不打折扣,对敷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严肃问责;督促职能部门履行巡察整改指导、督办、检查和验收主体责任,注重举一反三,实现标本兼治。四是持续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对巡察发现问题深入分析研判,对于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移交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堵塞漏洞,推动管理提升;跟进组织干部部门将巡察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和干部个人提拔考核、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对涉及管理人员违纪问题线索,纪检组织要优先办理、快查快办;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再监督”和审计监督,充分运用巡察成果,以巡察监督的新成效促进改革新发展。
(六)聚焦素质提升,突出自我监督,推进队伍本领更加过硬。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教育引领纪检干部自觉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责任担当、提升能力素养、练就过硬本领。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及相关党内法规,强化纪法思维,提升执纪水平,提高履职能力。二是抓实组织建设。持续推动《中铁六局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落实落地,做到“纪检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选优配强纪检人员,强化履责担当,坚决杜绝照顾性、安置性配备纪检干部,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组织自身建设。三是严格自我监督。坚决落实线索管理、案件审查报告制度,尤其是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案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集团公司纪委报告。要加大调研力度,推进监督下沉,不断加强对企业纪检人员履职履责、廉洁从业情况的自我监督,通过组织宣誓、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和自我约束。要规范执纪程序,确保执纪安全,坚决杜绝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