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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制度基础 提升巡察成效
党委巡察办积极落实股份公司巡视工作新要求
  今年6月份,股份公司党委先后修订、制定了《关于二级企业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巡视工作办法》等巡视工作制度。在认真学习、严格对标股份公司党委巡视工作最新文件精神基础上,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办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9项巡察工作制度,重点在完善制度、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上下功夫,切实推进巡察工作高效、规范、有序运行。
  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认真对标股份公司党委最新巡视巡察制度,以巡察工作流程为主线,围绕6个阶段巡察工作配套制定了巡察工作办法、巡察整改督办验收工作规则、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办法等巡察制度,巡察全覆盖时限由“集团公司党委一届任期内”改为“党的中央委员会一届任期内”;常规巡察时间由1个月改为40天左右;整改时间由2个月改为3个月等。同步制定了《巡察工作手册》和巡察工作流程图,厘清6个阶段47项流程流转,建立健全巡察工作机制,规范巡察工作程序,严格巡察内部管理,确保巡察制度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结合新制度,确保巡察流程环环相扣、条理清晰。
  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注重结合巡察经验和成果运用,与职能部门、曾参加巡察的人员多次沟通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保巡察制度实用适用、精准发现问题。一是推动巡察监督内容具体化,立足深化政治巡察,聚焦重点问题,巡察监督内容由“六围绕一加强”具体细化到“四个聚焦”,明确了16项监督要点,细化了69个问题表现形式,为精准开展巡察监督指明方向。二是进一步理顺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和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工,重点对职能部门前期支持配合、移交事项反馈、整改督办验收等职责进行明确。三是规范巡察问题线索移交,加强问题线索管理,结合实践中巡察问题线索移交不及时、移交责任不清晰等问题,详细规定巡察期间5个层级、巡察后4个层级的移交,确保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强化巡察震慑力。
  在“落实整改”上下功夫。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新制度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关键环节,确保整改落到实处。一是强化整改责任。明确党委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强化问题销号。党委巡察办要分类建立“问题清单”台账,相关部门做好巡察问题整改的指导、督办、检查和验收,确保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及时“清零”。三是强化整改监督。纪委和组织干部部门承担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纪委参加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审核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指导督促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置等;组织干部部门对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问题及时跟进整改。
  下一步,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办将按照新要求启动今年首批巡察工作,将制度健全完善后的首次巡察作为制度落实的样板,为新建制度落实落地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郭绍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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