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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须法治与人治双管齐下
本报评论员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这一主题表明,安全生产需要抓严抓牢“法”和“人”两个根本,推动遵守安全生产法的“法治”与当好第一责任人的“人治”双管齐下,既强化刚性约束,又压实安全责任,才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法治,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石。无论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还是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地,法律法规都是必须遵循的准绳。以法治方式抓安全,需要时刻把法律法规挺在前面,唯有法治越健全、执法越严格,生产安全才能更有保障。
  安全生产法作为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秩序最坚强的法律保障,每一次修订都是建立在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深刻理解上,来源于对安全事故、惨痛教训的全面反思。面对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各单位唯有以法为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硬标准、硬约束,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加快配套制度的完善修订工作,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才能牢牢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
  安全工作涉及全员,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安全责任。安全生产法中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大量的事实也证明,企业“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越认真尽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就越规范到位,本质安全水平也越高,反之亦然。因此,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遵法、学法、守法,同时还要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链条延伸到每一名员工,传导到每一个工作环节,推动“安全生产人人都是主角”在项目一线蔚然成风,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提升安全素质、人人做好安全生产”的大好局面,才能保证企业“安全之树”常青。
  安全生产责重泰山。各单位唯有坚持法治与人治双管齐下,在“法”字上严规守纪,在“责”字上担当作为,在“干”字上全面发力,才能更好地以高质量的安全工作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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